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鉴证服务是什么意思

2024-05-16 16:37

1.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鉴证服务是什么意思

注册会计师的非法定业务为非鉴证业务。非鉴证业务(服务)也就是相关服务。   
非鉴证业务的内容及其对独立性的影响包括:   
(1)会计服务   
会计服务是中、小型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包括代理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处理工资单等。ACCA的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若被审单位是上市公司,则承担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其提供编制会计报表的服务,但并未对会计师事务所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该项服务做出明令禁止。实际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大公司很少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该项服务。相反,许多小规模企业常常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之前代为编制会计报表。由于同时提供会计服务和审计服务本身造成一种矛盾,产生自我评价威胁,所以这种服务被认为是有损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的。   
(2)税务服务 
税务服务包括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税务代理是注册会计师接受企业或个人委托,为其只填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事项。税务筹划是由于纳税义务发生范围和时间不同,注册会计师从客户利益出发,代替纳税义务人设计可替代或不同结果的纳税方案。税务代理中代理计算董事长的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协助计算董事长的个人所得税时会使注册会计师与董事长的关系变得非常敏感,尤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出现争议的情况下,董事长往往会给注册会计师施加额外的压力。   
(3)管理咨询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是注册会计师与非注册会计师激烈竞争的一个领域。其业务范围很广,包括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效率等提供意见和建议。注册会计师进行MAS,咨询质量以客户的经营成果加以判断:如管理控制的改善、成本的有效控制、业务效率的提高等,同时管理当局也是用评估管理者的标准来评估注册会计师,即他们的服务能否“为客户增加价值”。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中就有可能因为经济利益而损害其独立性。另外,由于公司大多将审计业务和咨询业务委托给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此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倾向于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吸引客户以获取利润丰厚的非审计业务,这就是所谓的“抛低球(lowballing)”,这一做法已引起了颇多争议,认为有损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性。   
(4)其他专业服务   
这类服务包括评估、审查合同的遵循情况等需要运用除审计以外的专业技能的服务。关于提供这类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我们可以看看1999年Mir-rorGroup的案例。在该案中,为MirrorGroup同时提供审计和评估服务的oopers&Lybrand事务所遭受到57项有关其审计质量的起诉,被联合纪律仲裁会判处罚款1200000英镑。但业内人士也认为,Coopers&Lybrand已为MirrorGroup服务了20多年,过分熟悉使Coopers&Lybrand丧失了其应有的谨慎性。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哈!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鉴证服务是什么意思

2. 鉴证咨询服务*服务费可以代替审计费发票使用吗

您好,感谢您对百度平台的支持,我是百度真人答主,您的问题我已经收到。不可以的哦,不一样的票种。鉴证咨询服务费是指鉴证咨询服务提供者向客户收取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审计机构向客户收取的为完成审计工作所需的费用。审计费应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发放发票。 鉴证咨询服务费和审计费是两种不同的服务费用,不能互相代替使用。鉴证咨询服务费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放发票。【摘要】
鉴证咨询服务*服务费可以代替审计费发票使用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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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务所出的审计报告业务,事务所给开出的发票是鉴证咨询服务*服务费而不是鉴证咨询服务*审计费,那这个发票可以用吗【提问】
以实际的业务产生的开具发票都是可以用的,主要看您需不需要用这张发票具体到审计费,去做一些认证这类,如果只是入账,并不影响【回答】
那公司必须让开审计费,但事务所只给开服务费,那怎么办【提问】
都是可以开的,开票名称只是输入文字的问题,事务所不肯开的原因,有可能是他们不想担责。可以发票退回,让他们开具,不然款项退回,或找税务局举报协调【回答】

3. 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专业服务包括鉴证服务和相关服务,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专业服务包括鉴证服务和相关服务,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4. 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客户的审计费用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微笑]。计件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501 万 50 万以下 51—100 万 101—500 万 1001—5000 万 5001—1 亿 1 亿以上 —1000 万 验资(次) 1200 2500 5000 7000 10000 15000 万分之 2 报表审计(年) 1500 3000 6000 9000 12000 15000 万分之 2.5 1、验资是以企业申报的公司注册资本为计费依据哦~【摘要】
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客户的审计费用【提问】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微笑]。计件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501 万 50 万以下 51—100 万 101—500 万 1001—5000 万 5001—1 亿 1 亿以上 —1000 万 验资(次) 1200 2500 5000 7000 10000 15000 万分之 2 报表审计(年) 1500 3000 6000 9000 12000 15000 万分之 2.5 1、验资是以企业申报的公司注册资本为计费依据哦~【回答】
以下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国务院六部委关于《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报表审计、验资等两个部分业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业务项目的收费按照自愿委托的原则,由双方自行协议商定。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的收费标准,分计件和计时两种形式,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收费形式。对汇总或合并报表单位的审计,其独立核算单位应分别计算收费哦~【回答】
还有问题吗?亲亲,可以具体讲讲吗?或者有什么想聊的吗?[微笑][微笑]【回答】

5.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第一条 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服务费用。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 审计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者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第六条 实行计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以实收资本、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的办法收取服务费。即按实收资本、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第七条 实行计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按照提供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审计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分别确定。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项目、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制定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审计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等因素确定。核定审计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应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的必要执业程序为依据,并考虑执业责任风险和人员培训费用等因素。第十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应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本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主制定不同服务的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收费标准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信誉。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服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采用计时收费的,还应载明计费的工作人日数等内容。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委托关系终止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审计服务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程序。第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应当出具合法票据,注册会计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第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四)违反规定以佣金、回扣等形式变相降低审计服务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下限的;(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方式乱收费的;(六)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七)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受委托人要求,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6.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各地区要根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并制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