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益性捐赠如何抵扣个税

2024-05-16 23:53

1. 个人公益性捐赠如何抵扣个税

个人公益性捐赠抵扣个税方法如下:1、用户个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减,也可以选择在本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2、用户个人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所得、开发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税款时不扣减公益性捐赠开支,统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3、用户个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员工持股计划等所得,且按照规定采用不划入综合性所得而独立计税方法解决的,公益性捐赠开支扣减对比公示归类所得的扣减要求解决。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缴税行政机关与普人(住户、非居民人)中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方法过程中所造成的人际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居民纳税人,还包括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必须对其来自国内或国外的所得缴纳个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对其来自国内的所得缴纳个税。本文主要写的是个人捐赠如何抵扣个税有关知识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个人公益性捐赠如何抵扣个税

2.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可以抵扣一部分的。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此外,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冷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 
(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
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笔者认为若将二者分别核算,更能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账务处理如下:
1、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
2、捐赠支出超过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
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
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抵税

3.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6�5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此外,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冷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 

(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 

例如:公民李某2005年3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将其中200元直接捐赠给四川省某贫困山区失学儿童小红,通过S区教育局将其中1000元捐赠给P学校;李某同月在A培训中心讲课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将其中 2000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为800元,李某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1)李某直接对失学儿童的捐赠200元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通过教育局对学校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扣除。李某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4000-800=3200元,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的捐赠限额=3200×30%=960元。 

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800-960)×15%-125=211元; 

(2)李某对红十字会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6400元。 

当月应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00)×20%=880元。 

李某当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11+880=1091元。 



个人捐款免税办理流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附送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减免税的审批程序经由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享受减税、免税。 

而办理流程也非常琐碎: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至管辖分局领取并正确填写《减免税申请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的,方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4.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对于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你了解了吗?看这里

5.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新企业所得税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注意事项:捐赠要向正规机构进行,并取得捐赠专用收据用于入帐,不用履行其他手续。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98872774.html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6.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慈善捐款也是可以申请抵扣的。捐赠抵税是每个捐赠人的权利,虽然抵扣金额可能不多,但是一张张单薄的票据承载了每一位捐赠者的爱心。给公益组织捐赠,就可以申请索要捐赠票据,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7. 哪些公益捐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计税?

哪些公益捐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计税?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捐赠当期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关于个人所得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以上就是这个问题的回答,您了解了吗?

哪些公益捐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计税?

8. 公益捐款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可以抵扣一部分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此外,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冷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 (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 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笔者认为若将二者分别核算,更能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账务处理如下:1、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2、捐赠支出超过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